瑶山娇子 金色人生——记干训部51级金宝生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

 金宝生,男,瑶族,l927年10月出生,2000年7月8日去世。中共党员,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历任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县级)县长、县委书记、柳州地委委员兼金秀瑶族自治县书记、柳州宣传部部长、中国支援加蓬共和国农技组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统战部副部长兼自治区民委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委员、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河池地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同时,他还先后担任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十三大代表、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二、五、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费孝通先生这样评价金宝生:“我与金先生相处时间不长,但他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为人正派,目光敏锐,办事认真,有勇有谋。一句话,在他身上聚集了一切少数民族优秀领导干部的品格。”

他的女儿金虹回忆起父亲时这样说:“父亲对生活的要求非常简单,他的衣服除一套西装、一套中山装、一套民族服装是全毛料外,余下都是非常普通的料子,平时在家就穿一件汗衫。”就是这样一个简朴的少数民族干部,一个只读过八年书的瑶家儿子,承担着党的重任,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以林为主 造就绿水青山

广西大瑶山是蒙山、荔浦等7县的山区结合部,历代统治者长期对它分而治之,解放后国家贯彻民族政策,于1952年5月成立大瑶山瑶族自治县(1964年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宝生被当选为县长,时年25岁。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金宝生为了改变大瑶山的面貌,靠双腿走遍了山山岭岭,走遍了村村寨寨,并于1954年在县人大代表会上提出“以林为主,相应发展农、牧、土特产”的生产方针。

这个方针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又符合大瑶山地广人稀、山多田少的实际情况,深受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领导人的更迭,大瑶山的生产方针几经变换,但“以林为主”始终是它的核心。在这个核心的引领下,大瑶山林业迅速发展。到2002年自治县成立50周年时,水源林有11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7.3%,成为广西之冠。

为人做事 彰显领导风范

1974年4月,我国正式与加蓬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根据事先该国提出的“中方要及时派出农业专家”的要求,金宝生作为中国驻加蓬农技组组长,带队前往加蓬。农技组全由广西派出,共71人,分在6个省,7个点,除总部离首都利伯维亚60公里外,其余各点均相距500—1000公里,地理位置比较偏僻。

金宝生带领农技组飞至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加方安排他们住进高级宾馆,要他们好好休息,到市内各处看看。金宝生觉得,第一次踏上非洲大陆,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因有任务在身,他总想快些开展工作,在首都停留一个星期,他见加方没有动静,就带翻译黄天源去找农业局长门登加。但等了一个多星期,加方没有表示,金宝生又去找门登加。门登加对金宝生说:“现在进点条件还不具备,点上只有住房,生活用电、炊具等都还没有。你们再休息几天吧。”

加方给农技组的成员提供了较好的待遇,给金宝生的伙食费比其他成员要多。金宝生认为,生活上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他决定把自己多的伙食费拿出来“共产”,“吃得亏,拢得堆”。他同大家住一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菜,唯一与众不同的是每晚多一杯酒。这是他多年在大瑶山祛风去湿养成的习惯。有天晚上他见桌上没有了酒,便问了声“没有酒啊?”炊事员告诉他:“连炒菜的酒都没有了。”而此时国内因为“文革”,物资匮乏,不能按时供应给农技组。从此,他把酒给戒了,以后即使有酒他也不喝。

加蓬国共有9个省,每年国庆轮流在各省进行,1975年轮到了尼扬加省。金宝生向该省省长提出,由该省的农技组提供产品,在国庆期间举行一次农产品展览会的方案获得通过。农展所展的展品都是农技组自产的高产品种,荔浦芋一个一米多长,西瓜一个几十斤,甘蓝头有西瓜般大,生菜(美国品种)一蔸一斤;各种水稻亩产也比台湾农耕队高出200斤,特别是团结一号;此外还有其他产品。国庆期间,有四个国家的总统参观了展览会,当时刚果(金)总统抢起了荔浦芋高声喊:“看啊,好大的芋头!”加蓬总统也对各位来宾说:“中国专家同别国的不一样,其他国家的专家要房子、要汽车,中国专家睡地板也干(农技组刚到一个省份时睡过地板),这样的专家有多少我们要多少”。

经过两年零三个月的工作,中国农技组圆满地完成了在加蓬的援外任务。他们手把手地向加方农工传授农田耕作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西瓜种植技术以及养猪、养鸡技术,培养了两批能独立熟练操作的农工,播下了中加友谊的种子,为今后援外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勇于实践 开创体制先河

1978年6月,金宝生被任命为广西河池地区行署专员、地委副书记,一年半以后担任书记职务。而在他上任前10天,他把自己辖区内的乡县都转了一圈。看到这里自然条件恶劣,群众生活贫困,金宝生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决心在石头缝里闯出一条新路来。

无论在何时何处任职,金宝生都有一种勇于探索、奋发向上的精神,特别是在河池任职期间,河池地区出现四项首创:一是支持包产到户,冲破原区党委求稳怕乱的思想框框;二是支持村民自治,合寨村民委员会的经验被写进了国家宪法,解决了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三是农民一月一堂政治课,为农村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四是率先开展“老、少、边、山、穷”的扶贫工作,后来推广全区,层层建立扶贫机构。

掌握真理还须坚持真理,而坚持真理则需要勇气。1957年他在古楼村实行包产到组试点,“文化大革命”后期被柳州地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980年平反)。 1978年秋他调任河池地区行署专员,一年后任河池地委书记。他一上任就在都安瑶族自治县蹲点,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学习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支持农民搞包产到户,认为这是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迅速摆脱贫困的好办法。榜样力量是无穷的,都安的风顿时吹遍整个河池地区。除宜山县(今宜州市)外,各县均闻风而动。1979年上半年都安获得了大丰收,从此该政策在河池地区得到了推广,河池包产到户政策的实行也比广西其他地区提前了三年。

包产到户以后,一些地方出现了“黄牛过河各顾各”的现象。为了加强对农民的政治教育,金宝生提出了“农民一月一堂政治课”的主张,还亲自带头给农民上课,带动了一大批干部走上了讲台,密切了干群关系。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来的大小队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上到什么山唱什么歌”,1980年金宝生在他的联系点宜山县河崇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全国人大常委会知道后,通过实地调查,认为这符合解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将其写进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

金宝生一直关注着广西南丹县瑶区的同胞们,当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在为解决温饱问题而苦苦挣扎。他派出了专门的调查组对该地区的经济情况进行了调查,写出了调查报告,并向自治区政府汇报。报告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成立了扶贫办公室和扶贫工作队,划拨了专项扶贫基金和物资。由于工作出色,金宝生于1983年3月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自学成才 收获理论硕果

金宝生初中文化,只读过八年书,由于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除了1951年到中南民族学院干训部学习外,金宝生再也没有机会离职学习。在参加工作的40多年时间里,他相信“活到老,学到老”的格言,他把每次职务的升迁都当作一次学习的机会,在工作中边实践边学习。晚年他在《学习与实践》一书中说:“除党代会、人代会、党政委员会的总结材料由写作组起草外,其他全由自己动手写,不要别人代劳。”由于工作的需要,他除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经典著作外,还积极编写相关读物,用以指导工作。

1983年,在金宝生担任区党委副书记期间,他主持编写了《党的纪律建设纲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时期的党务工作方法》等著作,其中《党的纪律建设纲要》荣获全国优秀读物一等奖。1988年他调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民族法制工作,主要是抓立法和法律监督。他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主持起草金秀、融水、都安、隆林、大化、巴马、三江、防城、恭城、富川、龙胜、环江等十二个自治县条例。除此之外,还主持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概论》、《人大工作的理论》、《风波以后的思想教育》、《广西民族问题》、《民族理论和民族法制》、《民族区域自治法学辅导材料》等书。此外,他还出版了小册子《可爱的大瑶山》(1958年)、《费孝通南岭行纪实》(1989年)和专著《学习与实践》(1997年)。其中,《费孝通南岭行纪实》全文载入《犁过的土地》一书,获得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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