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永利集团88304官网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 〔2018〕17号)、《永利集团88304官网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之规定,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外语学院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4年3月20日-22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联系人:王老师,地点:10-526
外语学院
2024年3月20日
外语学院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立新 李春雷
成员:邓之宇 姬扬 李敏杰 李明 皋峰
(二)工作小组
组长:邓之宇 姬扬
成员:耿潇 刘微 邢星 万丽华 吕昊 赵海波 陈骊姗 张丽娟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志愿、志愿优先。在合理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立足学生申请志愿,依据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统筹安排。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专业特色、学生就业升学、往年分流情况等确定各个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
(三)公开透明。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招收专业与对象
(一)招收专业:本次大类分流的招收专业为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
(二)招收对象:按大类招生的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在籍在校本科生;正在或即将办理休、退学及入伍的非在校学生无需参与分流;异动至2023级的非大类招生、异动前已完成分流及有明确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分流。
四、分流计划
外国语言文学大类培养专业的分流计划原则上如下表所示。
招生大类 |
分流专业 |
最大计划接收人数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55 |
商务英语 |
55 |
翻译 |
55 |
五、分流依据
(一)学生志愿: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按照附件“专业分流志愿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顺位进行排序填报,前面顺位的志愿优先录取。
(二)学业成绩
1. 学业成绩:依据第一学期学生方案内学业成绩单学分绩点排名。
2. 若专业申报志愿人数超过本专业分流最大计划接收人数,按学业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按学业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不足部分从第三志愿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3. 若学分绩点相同时,则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录取。
六、分流程序
(一)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审定与公示(2024年3月28日前)
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通过外语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提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公布实施。
(二)动员指导 (2024年4月12日前)
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认真做好学生动员,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教学条件、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条件理性选择专业。
(三)志愿填报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并签名确认,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
(四)实施分流(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
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审核专家组根据本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五)结果公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分流学生名单存在异议的,以实名向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提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六)结果报送(2024年5月10日前)
公示完成后,将无异议的大类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七、其他说明
1.请及时关注外语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参加专业分流相关工作。未按时填报分流志愿者,由学院进行统筹安排。
2.本实施方案和未尽事宜由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3.如有疑问,请咨询外语学院教学秘书张老师,电话:027-67842392,地点:10号教学楼540办公室
附件:永利集团88304官网外语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作者:张丽娟 责编:邓之宇 审核:李春雷 上传:王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