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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24   浏览:

根据《永利集团88304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院根据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体育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综合测评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骞、郝家春

副组长:韩斌、郑重

员:范石汉、赵卿、刘雅致

三、专家审查与考核小组

长:郝家春

副组长:韩斌

员:范石汉、刘景裕、张铁明、张秀娟

四、推免生资格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15%之内

3、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三)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第(二)款一项或两项要求的学生,若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D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或获国家发明专利为第一专利权人等,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校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学生所在学院参加综合排名。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10%,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进行公示,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学院推免指标

体育学院推免生指标4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审查等,并计算出综合成绩。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其中学科竞赛类奖励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60%,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20%,表彰类奖励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20%。学科竞赛类奖励若出现奖励分数相等的情况,则参与竞赛项目数量多的同学排名靠前。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测评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科研素质个人素养进行评分。

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24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二)9月25日-9月27日,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21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专利及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论文类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奖励分成绩一一审定。学院将成立至少由5名同行专家(专家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确保奖励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同时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

9月27日之前学院将举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测评结束后,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排名方式按专业名次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

101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体育学院2021届推免综合测评实施细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