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入职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9-2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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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科学地考核辅导员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现将2023年度入职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答辩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答辩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重点考察辅导员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二、考核对象

2023年入职的专职辅导员14人,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优秀比例核定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30%。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提交材料(截至9月26日晚17:00)

1.认真撰写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指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突发事件处理、党团建设及特色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要求客观真实,数据详实,能够全面反映辅导员一年来的工作实绩,1500字左右,电子文档以“学院-姓名-总结报告”命名。

2.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工作案例、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展示辅导员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与贡献。电子扫描件以“学院-姓名-考核材料”命名后与总结报告一起发送到教育宣传科邮箱xsjy@scuec.edu.cn,纸质材料于9月26日晚17:00前交至教育宣传科。

(二)最终答辩(9月27日)

1.答辩时间:9月27日晚上19:00

2.答辩地点:润良报告厅

3.答辩准备:根据提交的材料,每位辅导员需准备答辩PPT,重点介绍个人工作亮点、创新举措、难点解决及未来工作规划等内容,时长控制在8分钟内。

4.答辩流程:

(1)辅导员根据抽签顺序进行总结汇报,展示年度工作成果与反思。

(2)由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提交的材料及陈述内容,提出相关问题,考察辅导员的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工作思路。

(3)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陈述内容、回答问题的准确性、逻辑性及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分。

(4)答辩过程中,辅导员应态度诚恳,表达清晰,能够准确回答考核小组的问题,展现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5.参会人员:全体副书记和专职辅导员。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政治立场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违背政治工作原则者;或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影响校园或社会安定团结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2.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对高校教师师德七条禁行行为者;

3.在发展学生党员、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接受馈赠者;

4.由于工作不深入、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者;或对学生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者;

5.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长期懈怠或经常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受到组织告诫仍不整改者;

6.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试用期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结合总结汇报与实绩,对辅导员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确定考评等次。

2.参评辅导员应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对待每一环节,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培训学习等的重要依据,各辅导员应予以充分重视。

联系人: 刘甜甜          电话:67842747

邮  箱: xsjy@scuec.edu.cn


附件:

1.2023年入职辅导员名单

永利集团88304官网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