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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88304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

永利集团88304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利官网教育教学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永利官网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开 课

第四条  学院依据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主修、辅修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经过充分论证、专家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程序。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必须履行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的程序。

第五条  为保证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所有课程实行归属管理,课程承担单位应确保课程正常开出。

第六条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进程的安排,教务处每学期按时公布下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并下达教学任务至课程承担单位。开课计划若有调整必须履行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的程序,且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完成。

第七条  教学任务落实后,各课程承担单位在教务处统筹安排下进行课表编排工作,课表一旦排定不得更改。

第八条 所有课程(或课堂)选课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方可开班,标准为:通识选修课程(或课堂)最低选课人数为60人,非通识选修课程(或课堂)最低选课人数为20人,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课程(或课堂)的最低选课人数按实际情况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

第三章  选 课

第九条  选课基本原则

(一)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二)学生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选课。

(三)对于分档开设的课程,学生可选高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档次的课程,但不得选低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档次的课程。

(四)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行课,取得学分后再选后续课。理论课及配套实验课同时开出的,须同时修读。

(五)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六)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在该门课程再次开出时重修。

(七)学生选课的数量必须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每学期应达到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数要求。学生每学期所选各类课程累计学分,一般最低不得少于15学分,最高不得多于32学分。

(八)学生每学期所有修读的课程,都须按学校要求进行网上选课且成功后,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四章  修 课

第十条  选课结束后,学生均须按照所选课堂进行修读,不参加已选课堂的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按网上选课班级参加课程考核者,其成绩无效。

第十一条  对规定修读的课程,学生通过自学可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在选课成功后可申请免听,但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3门,且通识选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课、体育课不得申请免听。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可直接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以期末成绩作为总评成绩。

第十二条  学生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课程不及格,须按规定进行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对于已及格课程,在教学资源允许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复修。

第十三条  身体不适于进行常规体育项目者,持校医院证明,经体育学院同意,可转修保健课。保健课及格者可以取得公共体育课相应学期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因学习困难较大无法跟原年级学习,可以申请到下一年级学习。申请审批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两周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  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分清理工作,对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退学处理:

(一)至第一学年末所获学分累计不足15学分的;

(二)至第二学年末所获学分累计不足50学分的;

(三)至第三学年末所获学分累计不足75学分的;

(四)五年制专业至第四学年末所获学分累计不足100学分的;

(五)最长学习年限内累计获得学分低于专业毕业学分要求10学分以上的。

休学学生的学分限定视休学时间确定。

第五章  辅 修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鼓励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基础上,申请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与本校有合作办学协议的学校)修读课程或跨专业大类参加辅修。

第十七条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且主修专业学业成绩不及格记录不超过2门的学生可申请辅修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在国家标准学制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辅修须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六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按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各类课程并修满各类课程要求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类课程学分,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业结束时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在未满最长学习年限的前提下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符合结业条件的,作结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未满最长学习年限的结业生,可申请返校重修,返校重修后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按实际时间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生返校重修,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在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肄业证书;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

第七章  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普通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当年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永利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预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永利集团88304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5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负责解释。